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等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做好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十四五”期間,河北省繼續實施農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改造,建立健全農村住房安全動態監測長效機制,對動態新增危房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改造,實現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率達100%,所有農戶不住危房。
方案明確,農村住房安全保障對象包括農村易返貧致貧戶、農村低保戶、農村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因病因災因意外事故等剛性支出較大或收入大幅縮減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家庭等農村低收入群體以及農村低保邊緣家庭和未享受過農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無法解決住房安全問題的其他脫貧戶。
在保障方式方面,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保障的主要方式,是通過農戶自籌資金為主、政府予以適當補助方式實施農村危房改造。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可納入農村危房改造支持范圍,根據房屋危險程度和農戶改造意愿選擇加固改造、拆除重建或選址新建等方式解決住房安全問題。對于已實施過農村危房改造但由于小型自然災害等原因又變成危房且符合條件的農戶,有條件的地區可將其再次納入支持范圍,但已納入因災倒損農房恢復重建補助范圍的,不得重復享受農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河北省鼓勵各地采取統建農村集體公租房、修繕加固現有閑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籌資金和投工投勞能力弱的特殊困難農戶周轉使用,努力做到政策托底,確保農村低收入群體等重點對象住房安全有保障。村集體也可以協助盤活農村閑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條件的保障對象進行租賃或置換,地方政府可給予租賃或置換補貼,避免農戶因建房而返貧致貧。7度及以上抗震設防地區住房達不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引導農戶因地制宜選擇拆除重建、加固改造等方式,對抗震不達標且農戶符合條件的農房實施改造。